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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直流系統蓄電池全核對試驗方案中應注意的安全措施
1、工作開始前工作負責人應了解直流系統運行工況,辦理電氣第二種工作票。
2、蓄電池充放電期間,電氣運行人員應密切監視直流母線電壓,如有下降應立即通知現場工作人員進行調整,如發現直流系統失電的現象,立即停止放電,將蓄電池組投入運行,以直流系統的正常運行,檢查并排除故障后再恢復開始的充放電運行方式。
3、蓄電池放電過程中,若在短時間內,發現個別蓄電池電壓降到1. 8V以下,應立即停止放電并及時匯報,做好記錄。
4、充放電過程中,應在蓄電池室內及放電設備附近配備足夠的滅火器。
5、蓄電池充電期間,蓄電池單體溫度保持在15-40℃之間,不得超過 45’C.若溫度異常,應采取有效措施降溫。
6、試驗采用大電流放電,恒壓限流充電方式進行,充放電過程中應密切監視蓄電池極板的變化情況,若發現個別蓄電池極板有彎曲、變形、開裂、脫落等現象,及時匯報,必要時停止充放電工作。
7、在充電過程中,應監視充放電電流保持在20A。
8、試驗過程中,蓄電池室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,并在蓄電池室門窗上加掛“嚴禁煙火”替示牌,防止室內有明火產生。
9、充放電過程中蓄電池室應良好的通風。
危險因素及控制措施
1、火災
控制措施:嚴禁煙火,懸掛“嚴禁煙火”警示牌:蓄電池室內通風良好;配備消防器材。
2、電池爆炸
控制措施:監視控制環境溫度,當溫度達到45C,應停止充放電,控制環境溫度恢復至30℃以下后方能恢復試驗。
3、短路
控制措施:接線時應認清設備正、負極后方可接線,接線要求正確、牢固、可靠,接線完全能夠承受放電電流。
4、熔斷器傷人
控制措施:安裝與拆除熔斷器時應迅速準確,使用專用夾鉗并使用絕緣手套與護目鏡。